2022-05-25 16:04:50 | 环渤海新闻网
来源: 环渤海新闻网

唐山城区、乡镇一律不得未经审批许可私自新建自建房

环渤海新闻网消息(张宏刚 王雪漫) 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,从5月13日至8月20日,我市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。今后,城区、乡镇一律不得未经审批许可私自新建自建房。

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所谓自建房是指拥有土地使用权或违法占用土地的个人,自己组织建设用于个人支配使用(包括自住、出租和用于经营)而建造的房屋。

目前,自建房安全隐患的类型主要有,地基沉降造成房屋墙体、梁、柱等承重结构发生偏移;承重墙、梁柱出现明显裂缝;房屋出现倾斜,钢柱、钢梁弯曲变形等。我市禁止对自建房实施以下行为:不得改变或破坏原有承重结构,例如在承重墙上开洞、墙改梁、梁上开孔、拆改梁柱等;不得私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,不得随意增加房屋荷载,例如私自将住宅改为人员密集场所,私自将二层及以上住宅改成仓库大量集中堆积重物,私自在房屋下部开挖地下室,私自在房屋顶部加层,私自在房屋中间夹层等。

自建房出现安全隐患的处理原则是,第一时间清人、停业、封房,明确危险区域,设置警示标识,确保不住人、不营业、不使用,并立即找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;对威胁公共安全且违法行为确凿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拆除;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、重大火灾风险的经营性自建房,立即采取维修加固措施,彻底消除隐患。

市民若发现有关自建房屋违规问题,可拨打全市自建房排查整治线索举报电话:0315-12345

编辑: 许云姣
热点
  • 一周
  • 一月